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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一图看懂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机构调整和设置情况

江北新闻 2022-10-12


日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江北区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42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区委工作机关1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31个。

以下是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机构调整和设置情况:



1.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

    (2)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区农业委员会(区移民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

      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

      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区移民局)。

  (3)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5)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农业委员会的水旱灾害防治、草原防火、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

    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组建区医疗保障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7)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8)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9)将区文化委员会更名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不再保留区旅游局牌子

   (10)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林业管理职责,水、草原、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管理职责划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11)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区商务局的反垄断职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12)按照中央、市委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



2.与市政府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员会、区统计局、区信访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对外保留区档案局牌子。区档案馆作为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与区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区档案局。

    (2)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公务接待等职责划入区委办公室。


  (3)将区委办公室管理的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区信访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

    (4)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将区商务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有关能源方面管理职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以及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农业委员会、区商务局、区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5)组建区科学技术局。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科学技术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

    (6)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房屋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房屋管理局。

  (7)区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8)将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区交通局。


  (9)将区商务局更名为区商务委员会。


3.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体育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大数据应用发展局、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优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责。将区商务局的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职责划入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组建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职责及智能产业发展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挂区智能产业发展局牌子。

  (3)组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将区商务局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以及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庆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招商引资职责整合,组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4)将区民防办公室更名为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5)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电子政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整合,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政府派出机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详见下表↓↓↓

(戳下图 可放大)


来源:江北报

责任编辑:瞿泽娟 夏洪波 | 编辑:杨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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